招标信息

“智慧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及运维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4-04-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智慧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及运维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单位:元):4350000.00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智慧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及运维服务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本项目“综合运维服务”允许分包,其余服务内容不允许分包。若投标人分包的,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需加盖投标人与分包承担主体公章。分包意向协议须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不多于1家,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2日至2024年04月24日(北京时间)。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04月24日13: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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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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