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北方公司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锅炉一级再热器二级过热器加装阵列式声波吹灰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15
1. 招标条件

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锅炉一级再热器二级过热器加装阵列式声波吹灰器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现有两台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采用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制造的单炉膛、一次再热、平衡通风、紧身封闭布置、固态干式除渣、全悬吊结构塔式锅超超临界参数变压直流炉。现由于锅炉一级再热器与二级过热器管屏间距较近,经常发生大面积积灰情况,特别是低负荷运行期间,易发生塌灰,导致锅炉负压波动大,造成锅炉灭火。同时现有蒸汽吹灰系统存在管路长,疏水不畅,特别是当锅炉低负荷运行时,吹灰压力明显下降,蒸汽吹灰器投用后末端积水严重,检修中发现吹灰路径管子吹损减薄明显,极易造成受热面爆管。针对上述问题,拟计划在每台锅炉一级再热器及二级过热器区域增加阵列式高强声波吹灰器。

2.2装机容量:2×660MW。

2.3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1、#2炉一级再热器及二级过热器区域新增阵列式声波吹灰器及附属设备,本项目采取PC承包模式,包括设备选型、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试运等工作。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原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日期在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2份火电厂阵列式声波吹灰器供货或改造(或总承包)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无法体现相关关键信息的视为无效业绩。

3.2.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至少应由制造厂商和施工单位组成,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 年4月15日9:00起至2024年4月22日17:00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9: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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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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