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根竹园社区购买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公告

2024-04-15
2.项目名称:根竹园社区购买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

3.预算金额:150.87万元

4.最高限价:150.87万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根竹园社区购买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

1.0

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单一来源项目除外);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内容不符合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的做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0)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原件备查。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 4月 15 日至2024年 4 月 26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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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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