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航空救援支队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2024-04-15
招标项目名称: |
昆明航空救援支队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EPCfdd6ad0a-c511-4b95-8927-cbc644fc82a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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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fdd6ad0a-c511-4b95-8927-cbc644fc82a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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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2015.84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工程和设施设备。应急物资储备库为钢结构建筑共一层,单跨跨度为34米。fdd6ad0a-c511-4b95-8927-cbc644fc82a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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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安宁市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4-15 10:56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登录后查看) |
备注: |
无 |
标段编号: |
GC530100202400298001001 |
标段名称: |
昆明航空救援支队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4-22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5-07 09:30 |
开标地点: |
安宁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612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包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等。(1)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施工图设计及设计方案深化工作,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通过评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图机构的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对施工图进行调整,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2)工程施工:完成经审核通过的施工图范围内及经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工程及发包人安排的其他相关工程内容的施工、设备安装和缺陷修复等。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县街街道昆明航空救援支队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两家),并承担连带责任,牵头人必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资质要求: |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年检的省份请附相关资料);(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3.3项目人员要求:3.3.1项目经理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它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可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须同时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3.2 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3.3.3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要求:须具备工程类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它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并提供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3.3.4设计负责人的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业绩要求: |
3.5企业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个(含1个)单项合同总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及其以上或1个(含1个)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的钢结构工程设计项目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2)施工业绩: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1个(含1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钢结构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平台)网站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及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业绩由具备设计资质且负责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由具备施工资质且负责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
其他: |
3.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2023年任意连续三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新成立企业已满一年但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的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情况说明,此条款可不作为废标条件】。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3.6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提供承诺书)。在“信用中国”网站中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7投标人若为新成立企业,无业绩、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须提出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9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5-07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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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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