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灌云县燕尾挡潮闸拆建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2024-04-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燕尾挡潮闸拆建工程已由苏发改农经发〔2024〕352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补助和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灌云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灌云县燕尾挡潮闸拆建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境内

2.2项目概况:

燕尾挡潮闸位于灌云县海堤上,海堤等别为Ⅱ等2级,闸址位于五灌河尾闾北汊河上,是沂北善南地区重要排水口门,具有挡潮、排涝、通航等综合功能。通过拆建燕尾挡潮闸,消除工程安全隐患,扩大善南地区洪水出路,提高区域防洪排涝能力。

工程规模和建设内容:灌云县燕尾挡潮闸拆建工程等别为Ⅱ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工程挡潮标准为100年一遇高潮位设计,300年一遇高潮位校核;内河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闸上交通桥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老闸(6孔总净宽36米),在原址上游45米处新建燕尾挡潮闸,闸孔总净宽56(16+3×8+16)米,设计瞬时最大过闸流量649立方米每秒,以及相应的水保、环保等。灌云县燕尾挡潮闸概算总投资约14456万元,施工总工期为20个月。

(1)闸室

共5孔、总净宽56米,两边孔为泄水孔兼顾通航,净宽16米;中间三孔为泄水孔,设胸墙,净宽8米。闸室顺水流向长20米,中间三孔一联,宽29.0米,两侧边孔各宽18.6米,结构总宽66.2 米。闸底板面高程-3.5米,中孔底板厚1.5米,边孔底板厚2.0米,闸墩和胸墙顶高程7.2米。闸墩上部布置排架和工作桥,上设启闭机房;闸室两侧岸墙上布设控制室、楼梯间。

(2)上下游连接段布置

内外河均以八字形对称扩散直线和圆弧翼墙与两岸引河边坡衔接,外海侧坡脚各布置3个靠船墩。

上游两岸翼墙各四节,第一、二、三节为扶壁式结构,第四节为悬臂式结构。第一、二节直线段顺水流向长22米,第三节圆弧翼墙墙面圆弧半径R=13米;第四节直线长10.1米。翼墙顶高程均为3.0米,墙顶均设1.2米高挡浪墙。

下游两岸翼墙各五节,第一、二节为空箱扶壁式结构,第三、四节为扶壁式结构,第五节为悬臂式结构。第一、二节直线段顺水流向长30米;第三节圆弧翼墙墙面圆弧半径R=16米;第四节直线长10.0米;第五节直线长南侧11.3米、北侧8.8米。翼墙顶高程均为4.5米,墙顶均设1.2米高挡浪墙。

通航边孔外海侧河坡坡脚,各布置高桩承台实体墩式靠船墩3个,共6个,墩顶高程4.5米,墩高4.6米。

(3)消力池及铺盖

燕尾闸外海侧设钢筋砼消力池、内河侧设钢筋砼铺盖分别与闸底板相接。消力池深1.5米,池长25米,厚度0.8米;铺盖长25米,厚度0.6米。

(4)地基处理

闸室、空箱岸墙、上游第一、二、三节和下游第一、二、三、四节翼墙以及桥梁墩台、靠船墩,均采用直径80~100厘米灌注桩地基处理;上下游末节翼墙、路堤墙均采用直径60厘米搅拌桩复合地基;上游铺盖、下游消力池采用30×30厘米预制方桩处理。

(5)交通桥

闸上设交通桥,与北侧纬九路、南侧海堤路连通,全长344米,桥面净宽7米,总宽8米;桥面纵坡3.3%,横坡1.5%。桥跨上部为装配式预应力简支空心板梁结构,下部为桩柱式墩台结构。

(6)电气及自动化

本工程用电负荷等级为二级,采用双回路供电,一路主供电源由原10kV架空线路引接,另一路供电电源由挡潮闸变电所自备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设户内变电所,配置1台315kVA 变压器,1台400kW柴油发电机组。配套自动化监控、视频监控系统。

(7)金属结构

共配置5扇闸门,其中,中孔工作闸门采用潜孔式平面钢闸门,共3扇,闸门尺寸8.12米×6.65米,配QP-2×320kN卷扬启闭机共3台套;两边孔采用上下扉平面钢闸门,下扉闸门尺寸16.12米×6.65米,共2扇,配QP-2×800kN卷扬启闭机,共2台套;上扉闸门尺寸16.12米×4.05米,共2 扇,配QP-2×320kN卷扬启闭机,共2台套。另中孔、边孔分别配浮箱叠梁式检修门各一套(4节),每节尺寸:中孔8.4米×1.60米,边孔16.6米×1.60米。

2.3招标范围:灌云县燕尾挡潮闸拆建工程上述建设内容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包含本工程涉及的工程施工、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及安装、自动化设备采购及安装、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内容的施工期、征地拆迁、缺陷责任期及绿化养护期的监理工作。

2.4服务期限:约33个月(电子投标文件按1006天填写),为先期进场服务期(1个月)+建设服务期+缺陷责任期,具体如下:

先期进场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至主体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主要配合完成主体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等招投标工作,以及配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工作,约1个月。

建设服务期:自主体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及相关专业工作完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完工结算、竣工审计、竣工验收及产权登记(如有)、资产、资料移交等,配合做好后评价工作(如有),约20个月。

缺陷责任期:通过合同完工验收之日起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甲级、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 年3 月 1 日(以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应具有类似工程(指工程项目总投资概算5000万以上的水工建筑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能反映工程规模及特征的有效证明(初步设计批复或招标公告)。】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总监理工程师由牵头方拟派。

(5)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7)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最多二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9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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