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交通银行2024-2027年骑缝章打印设备框架入围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15
1、招标编号:0747-2460SCCSHP10;交通银行编号:CGXM31599924030011

2、项目名称:交通银行2024-2027年骑缝章打印设备框架入围采购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就2024-2027年骑缝章打印设备进行框架入围采购,最终将选定2家入围供应商。

本项目必须由入围供应商提供产品和服务。若投标人因销售政策或管理要求等原因在入围后不能直接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则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指定一家代理商与招标人签署合同(该代理商只能作为本投标人的代理,不得同时作为其他投标人的代理商),并向这家代理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同时由投标人和代理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入围供应商不能拒绝招标人的任何供货订单,否则将取消其入围资格。

招标人不承诺在协议期限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授予的采购产品数量、合同数量、总金额。

协议期限:连续合同期限3年,首次框架协议签订1年,在符合续签条件下,合同一年一签。

质保期:原厂5年质保。

适用范围: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8家省直分行。

交货时间:需在交通银行完成下单后,按下单时填报的指定地点,在10日内完成供货。如果一年内超过2次(含2次)由于投标人原因无法按时为交通银行供货,则招标人有权终止与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签署的采购框架协议,取消投标人入围资格,将投标人列入交通银行失信名单。

5、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若投标人成立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函)(招标人和招标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须为所投整机货物的原厂商(提供原厂商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13)投标人所投整机货物(同品牌同类产品)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

1)国内金融机构(总行/总部或其下属分支机构(分行/分公司)视为同一机构);

2)或《财富》中国500强机构(参照2023年《财富》中国500强榜单,金融机构除外;总部或其下属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其持股50%及以上的下级子公司视为同一机构);

3)或中央企业(参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公布央企名录;总部或其下属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其持股50%及以上的下级子公司视为同一机构);

有过成功销售案例(须提供相应的案例证明材料:(a)如果为总价合同,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直接签署的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签订时间及签章页);(b)如果为非总价的框架协议,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直接签署的框架协议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协议首页、采购内容页、协议期限、签订时间及签章页)+有效订单凭证或发票证明复印件;(c)持股50%及以上的下级子公司须额外提供相关控股关系截图证明,如企查查或天眼查网站的查询截图,未提供控股关系截图证明不予认定);

(14)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保证本次入围选型设备的长期供货、顺利投产和按时供货,具有良好的履约信誉(提供承诺函);

(15)投标人入围并与招标人签署采购框架协议且在招标人和/或招标人下属分行及支行(以下均统称为“招标人”,具体视情况而定)产生具体采购需求并履行相关程序(若需)后,投标人应与招标人直接签署采购合同;若投标人入围后,因销售政策或管理要求等原因不能直接与招标人签署采购合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时针对本项目指定唯一代理商(该代理商只能作为投标人的代理,不得同时作为其他投标人的代理商。此外投标人须于投标时书面承诺:1)同意在其入围后招标人有权根据合同实际履行的满意度随时要求投标人更换代理商和/或增加代理商数量;2)就更换及增加代理商向招标人出具授权函;3)更换及增加的代理商亦须满足以下第(b)项对代理商资质之要求)以便招标人与该代理商按照约定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价、货款结算条件及方式、产品及服务交付、产品及服务验收、售后服务、产品及服务质保等标准及要求等)及本项目招投标文件项下的要求签署采购合同,并在后续由招标人按照约定的条件与代理商进行款项结算并由代理商直接向招标人供应投标人入围的产品,同时,投标人还须提供代理商的以下证明材料:

(a)投标人对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同时,投标人须书面承诺:a)其对代理商(包括招标人后续更换及增加的代理商)向招标人提供的投标人产品直接进行保修和服务的承诺;b)其对代理商(包括招标人后续更换及增加的代理商)履行与招标人间签署的采购合同项下的义务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即视同投标人系采购合同项下的一方,与代理商共同连带向招标人履行采购合同项下的义务;c)保证促使代理商(包括招标人后续更换及增加的代理商)签署合同附件所示的《保密协议》;

(b)代理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

a)国内金融机构(总行/总部或其下属分支机构(分行/分公司)视为同一机构);

b)或《财富》中国500强机构(参照2023年《财富》中国500强榜单,金融机构除外;总部或其下属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其持股50%及以上的下级子公司视为同一机构);

c)或中央企业(参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公布央企名录;总部或其下属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其持股50%及以上的下级子公司视为同一机构);

有过所投整机货物(同品牌同类产品)成功销售案例(须提供相应的案例证明材料:(i)如果为总价合同,须提供最终用户与代理商直接签署的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签订时间及签章页);(ii)如果为非总价的框架协议,须提供最终用户与代理商直接签署的框架协议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协议首页、采购内容页、协议期限、签订时间及签章页)+有效订单凭证或发票证明复印件;(iii)持股50%及以上的下级子公司须额外提供相关控股关系截图证明,如企查查或天眼查网站的查询截图,未提供控股关系截图证明不予认定)。

注:

(1)如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指定代理商与招标人签署采购合同的,上述条款中1至8及14条同时适用于代理商,且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响应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相关承诺函可集中单列。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5日9:00至2024年4月22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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