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辽宁振华石油能源储备有限公司大有原油储备库工程无损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2024-04-1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大有经济开发区本项目现场。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设计库容量200×10^4m3,新建20座10×10^4m3原油浮顶储罐(布置于5个油罐组)、清管区、给油泵棚、计量阀组区、埋地污油罐、库内管网、机柜间、配电室及泡沫间等,库外建设管径为DN700的15.6km联络线及清管阀室一座。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签署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并且招标人委托的检测任务全部完成,检测报告全部提交且验收合格。

2.4 招标范围:(一)大有原油储备库工程的无损检测服务。负责本项目20座10×10^4m3原油浮顶储罐无损检测,清管区、给油泵棚、计量阀组区、埋地污油罐、库内管网、机柜间、配电室及泡沫间等消防管道、工艺管道及排水管道无损检测,联络线及清管阀室无损检测工作。 (二)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如下: (1)标段(包)一:12座10×10^4m3原油浮顶储罐(原油罐组一、二、三)以及配套工艺管道、消防管道和排水管道无损检测。 (2)标段(包)二:8座10×10^4m3原油浮顶储罐(原油罐组四、五)以及配套工艺管道、消防管道和排水管道无损检测,库内管网工艺管道、消防管道和排水管道无损检测,清管区、给油泵棚和计量阀组区工艺管道无损检测,联络线、清管阀室无损检测。 (3)各标段兼投不兼中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个或二个标段投标,但只可中标一个标段,按照标段顺序评标。如果标段一中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在标段二的投标不参与排名(或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标段一:获准从事CG-常规检测、TOFD检测工作;标段二:获准从事CG-常规检测、TOFD、PAUT检测工作)。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5)具有环境保护部门核发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具有足够的资产及能力以确保其能够有效地履行合同(提供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 3.1.3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2)遵守招标人的投标廉洁诚信规定(需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书)。 3.1.4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且包含单罐罐容不小于10×10^4m3储罐(或低温罐)无损检测项目业绩。 3.1.5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证书扫描件; ②同时具有有效的RT、UT和PT三种无损检测方法Ⅱ级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③持有有效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书; ④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且包含单罐罐容不小于10×10^4m3储罐(或低温罐)无损检测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如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由项目业主方或其所属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2)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证书扫描件; ②至少同时具有有效的RT、UT无损检测Ⅲ级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③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且包含单罐罐容不小于10×10^4m3储罐(或低温罐)无损检测的项目中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业绩(如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由项目业主方或其所属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3)项目安全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或HSE培训合格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提供证书扫描件; ③2015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且包含单罐罐容不小于10×10^4m3储罐(或低温罐)无损检测的项目中担任项目安全负责人的业绩合同(如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项目安全负责人,须提供由项目业主方或其所属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承诺: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如下内容,并承诺如投标人的承诺经评标委员会核实,与事实不符,投标人自愿接受评标委员会的否决投标处理。 ①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未发生承担主要责任或重要责任的较大及以上特种设备事故,事故责任认定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事故调查报告为准,事故定义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49号); ②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未发生承担主要责任或重要责任的亡人事故,事故责任认定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事故调查报告为准,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③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未发生辐射安全事故,事故认定以环境保护部门的公告为准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2日 23时00分00秒至2024年04月17日 23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4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07日 09时00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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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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