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煤矿井下用聚酯纤维增强塑料网假顶(包1包2)采购项目公告

2024-04-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煤矿井下用聚酯纤维增强塑料网假顶(包1包2),招标人为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煤矿井下用聚酯纤维增强塑料网假顶(包1包2)

包1:煤矿井下用聚酯纤维增强塑料网假顶|Φ3mm/50mm×50mm|HPET350-350MS,176000平方米。

包2:

(1)煤矿井下用聚酯纤维增强塑料网假顶|Φ3mm/50mm×50mm|HPET200-200MS,446250平方米;

(2)煤矿井下用聚脂钎维防护网|25m*10m HPET300-300MS 网孔 50mm*50mm|聚脂钎维,35000平方米;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出卖人按照订单分期分批供货,保证急需及零星供货。

2.4交货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大屯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包1包2)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为一般纳税人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代理证书。

3.2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以来有效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如适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04月15日16:00至2024年04月26日16: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4月15日16:00至2024年04月28日16:00。

4.4 投标意向资料递交及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登录后查看)5.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05月07日09:30之前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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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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