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嘉禾县太平坊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12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嘉禾县太平坊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嘉财采计(2024)13号

3、采购代理编号:HNQZ-ZFCG-2024007

4、采购项目预算899838.70元(其中基本预备费42849.46元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不得更改,否则视为不响应文件)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01

嘉禾县太平坊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1

¥899838.70(其中基本预备费42849.46)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自查网站截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3.3 施工项目部主要人员配备: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 1 人(安全员具有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 证),且提供施工项目部主要人员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五、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9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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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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