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苏仙区鳌头湾片区老旧小区周边和高山背片区老旧小区周边燃气改造专项提质工程EPC+O招标公告

2024-04-12

苏仙区鳌头湾片区老旧小区周边和高山背片区老旧小区周边燃气改造专项提质工程(一期)EPC+O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苏仙区鳌头湾片区老旧小区周边和高山背片区老旧小区周边燃气改造专项提质工程(一期)EPC+O工程总承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苏仙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苏发改【2022】46号、 苏发改【2022】47号,项目业主为苏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建设内容详见招标公告第1.2.3款,概算总投资为2149.81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上级专项资金及自筹,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名称:苏仙区鳌头湾片区老旧小区周边和高山背片区老旧小区周边燃气改造专项提质工程(一期)EPC+O;

1.2.2 建设地点:郴州市苏仙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本工程主要对苏仙区高山背片区老旧小区周边和鳌头湾片区老旧小区周边燃气管道改造及燃气设施提质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庭院管道改造1405米,燃气立管、架空管及户内管改造101752米,加装更换报警控制器等安全装置7268套等项目。 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初步设计图纸为准。

1.3工期要求:210天(设计周期20天,施工工期190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工程总承包(EPC+O)模式,对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单位、经营性部分运营单位进行一次性公开招标,确定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单位、经营性部分运营单位后, 开始实施。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工程总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1.5质量要求:

1.5.1 设计部分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 准及本项目设计相应标准。并进行限额设计,确保施工图预算不超中标合同上限价;并确保施工图 设计通过审查以及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及后期服务工作;

1.5.2 施工部分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及本项目设计相应标准。并进行限额设计,确保施工图预算不超中标合同上限价;并确保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以及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及后期服务工作;

1.5.3 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设备采购须招标人共同参与,并满足工程交付要求,所采购的产品(包括设备)须达到出厂检验合格、检验检测合格、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1.5.4运营质量:运营服务质量须满足相关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1.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00年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

1.7 运营实施内容

本项目运营改造范围包括:鳌头湾片区、高山背片区至本区域提供燃气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之间的管道燃气的安全供气、定期入户安全检查、日常巡检、燃气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燃气事故抢险等内容。

1.8 运营职责要求: 需在中标后10日内与鳌头湾片区、高山背片区等区域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对接设计、施工、验收、供气、项目运营、管道维修维护、燃气事故抢险等相关事宜。运营企业在本项目自行投资天然气管道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人员(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用户2000户及以下的不少于4人)。运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经省燃气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运营单位还需在项目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具备燃气事故抢险抢修能力,配备必要的抢险抢修设备机具和车辆。

1.9 运营资产权属:本项目投资改造内容清单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期、运营期内投资建设形成的各项资产)以及运营期内因更新重置或升级改造投资形成的资产,中标人仅在运营期内对项目资产享有占用、使用、收益的权利。

1.10运营移交: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招标人将形成的固定资产统一交由运营单位运营管理 (运营单位自负盈亏)。本项目运营期至2044年6月20日止,根据投资人提交的详细运营方案可进行适当调整。本项目由中标人负责招标范围内运营资产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运营期满后,中标人应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无偿移交给招标人或政府指定机构。

1.1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壹仟玖佰捌拾肆万伍仟捌佰元整(¥19845800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8693000.00元,施工图设计费用218200.00元,预备费934600.00元;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同时具有压力管道 GB 类 GB1 级安装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压力管道 GB 类GB1 级设计许可证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燃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资格?职称;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其他要求: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需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郴州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 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4 月12日起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5 月8 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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