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储运分公司东陵油库储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储运分公司东陵油库储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销售分公司,以油辽销发[2023]296号批复,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储运分公司东陵油库储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括:根据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储运分公司光伏发电项目的需求计划,拟对东陵油库储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为了将东陵油库打造成为绿色油库,需采购1060kWh储能设备及配套管理系统,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专项投资计划。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需采购2台100kwh、4台215kwh储能设备及配套管理系统。

地区

公司

设备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台)

设备到货安装地址

1

辽宁销售储运分公司

储能柜+电池包

100kWh

2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英达街道318号东陵油库

2

辽宁销售储运分公司

储能柜+电池包

215kWh

4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英达街道318号东陵油库

3

辽宁销售储运分公司

配套管理系统

 

1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英达街道318号东陵油库

2.3交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30天内。

2.4交货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英达街道318号。

2.5采购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2.6质保期:免费质保5年。

2.7投标报价及最高限价:本项目所需储能设备及配套的管理系统,最高投标限价为190万元(价格包含设备13%增值税、包装费、运费、卸车费、安装费、技术服务费(培训、安装、调试)、备品备件、工具费、质保期内费用等一切费用。当遇国家税率调整时,以不含税单价不变为原则,重新计算含税价格);投标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最高限价;选择性报价的;有附加条件报价的。

2.8付款方式:

2.8.1设备到货验收后,招标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合同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货款。

2.8.2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成后,设备与配套管理系统运行正常,无质量问题,经验收合格出具相关手续后30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5%货款。

2.8.3剩余合同价款的5%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一年无异议的情况下,招标人于30日内支付给中标人。付款方式均为承兑汇票,承兑期1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附证件清晰可辨扫描件);

3.2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设计、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或由制造商委托代理商、经销商参与前期投标(需提供制造商唯一授权),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投标人只可代理一个品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3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为准。

3.4紧急服务承诺:在质保期内,当招标人因购置的设备出现特殊或紧急情况提出服务要求时,中标人必须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委派技术人员在24小时内抵达指定地点,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书面承诺。

3.5技术条款不能有负偏离,如有负偏离废除其资格。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4月12日10时至2024年4月17日23:59时(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元人民币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4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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