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四期扩容工程环保验收服务项目(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2024-04-15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南通市开发区江河路28号;

2、工程规模: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四期扩容工程总投资约人民币45000万元;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四期扩容工程建成后,污水处理总规模为19.8万吨/天。

3、招标范围: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四期扩容工程环保验收服务。

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四期扩容工程环保验收报告书的编制,包括四期进水口变更、雨水排口在线监测变更、总排口及出水在线检测仪表验收(监测因子:COD、NH3-N、TN、TP、pH),废气、废水(含湿地、生态补水河道)、噪声、污泥等的监测,报告书通过专家评审、环保验收及完成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4、服务期限:中标之日起90日历天。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招标控制价:18万元。所报投标报价超过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或事业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应具备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报告书编制能力。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保护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主编人员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技术职称。

5、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主编人员为投标人员工。

6、投标人自2023年3月1日以来未受过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失信处分。自2023年3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主编人员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取消所有形式投标报名。

六、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5月13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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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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