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庆油田分公司2024年度陇东石油评价项目组评价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24-04-1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长庆油田分公司2024年度陇东石油评价项目组评价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项目,工作量暂定为132*2口,如因公司政策调整导致工作量发生变化,具体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服务内容为:石油评价井及时开展项目现场踏勘,具体为完成单井踏勘现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环境保护实际情况要求开展相关项目检测、组织专家会议评审、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审批决定组织环境影响设施验收工作,编制单井竣工环境验收报告(书)表等项目需要的相关事项,形成环境影响评价设施验收鉴定书,向属地生态环境保护局报备并取得环境影响评价设施验收批文;同时配合完成有关部门的环保督察、检查等其他环保工作。本项目预计投资金额475.2万元(不含增值税、含HSE费用以及一切服务费)。

本项目所属区域位于黄河中下游黄土高原沟壑区,地处黄土高原腹地,境内地形复杂多样,土壤生态环境存在土壤沙化,土壤污染、水土流失等问题,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因地制宜,采取科学有效的环境保护治理措施,控制或减少生产建设可能造成的噪音、大气污染、扬尘污染、固体废物影响和对附近村民、设施设备的影响,以及环境污染,维护建设区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和长庆油田分公司相关要求,在认真进行实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要求投标单位熟悉项目区域人文、地理环境,了解项目所在地环保相关政策,能保证项目区工作顺利进行。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标段划分为2个标段;每个标段拟招标选取3家单位。开标时每标段投标人数量需≥4,否则不予开标。

项目工作量及其分配方案(原则):按照中标人排名先后顺序优先分配工作量。原则上第一中标人按照工作量38%分配,第二中标人按照工作量34%分配,第三中标人按照工作量28%分配。标段内容具体如下:

2.2.1第一标段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陇东石油评价项目组2024年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技术服务,工作量暂定132口评价井,如因公司政策调整导致工作量发生变化,具体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预计金额:211.2万元(不含增值税、含HSE费用以及一切服务费)。

第一标段工作内容:根据建设项目“三同时”及油田公司要求,此项目工作的技术服务承担方要在与属地政府主管部门对接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项目组委托的石油评价井及时开展项目现场踏勘,具体为完成单井踏勘现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环境保护实际情况要求开展相关项目检测、组织专家会议评审、行成环境影响评价方案报告,编制单井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等项目需要的相关事项,形成环境影响评价方案,向属地生态环境保护局报备并取得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同时配合完成有关部门的环保督察、检查等其他环保工作。

2.2.2第二标段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陇东石油评价项目组2024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工作量暂定132口评价井,如因公司政策调整导致工作量发生变化,具体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预计金额:264.0万元(不含增值税、含HSE费用以及一切服务费)。

第二标段工作内容:根据建设项目“三同时”及油田公司要求,此项目工作的技术服务承担方要在与属地政府主管部门对接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项目组委托的石油评价井及时开展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具体为完成单井踏勘现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环境保护实际情况要求开展相关项目检测、组织专家会议评审、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审批决定组织环境影响设施验收工作,编制单井竣工环境验收报告(书)表等项目需要的相关事项,形成环境影响评价设施验收鉴定书,向属地生态环境保护局报备并取得环境影响评价设施验收批文;同时配合完成有关部门的环保督察、检查等其他环保工作。

2.3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陇东石油评价项目组所属施工区域。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招标服务合同如遇长庆油田分公司及地方政府部门相关政策有重大变化时,按照长庆油田分公司及地方政府部门相关政策执行。如长庆油田公司不再设立该建设项目组,该服务合同自动终结不再续签,双方互不追究对方任何法律责任。

2.5服务要求: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评价设施自主验收技术服务各项工作程序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有关要求,必须符合项目所在省的法规、技术规范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施验收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等要求。

2.6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2 个标段。

□否,本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为《长庆油田分公司2024-2026年产能建设、重点隐患、油维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集中资格招标入围候选人结果公告》中的服务商。

服务商名单详见公告附件《入围名单》。

3.3业绩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编制服务业绩(需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批文),附合同、发票扫描件、发票查询截图、结算证明材料、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批文;

第二标段: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业绩(需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文),附合同、发票扫描件、发票查询截图、结算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文。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完整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扫描件(含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签章页、资产负债表页、现金流量表页、利润表页、报表附注页、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页、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页等组成审计报告的所有内容),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5人员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派驻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均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相应证件。

3.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单位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8投标人承诺具有独立处理现场公共关系能力;近三年无技术服务质量安全环保事故(须提供书面承诺)。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4 年 04 月 13 日至2024 年 04 月 19 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5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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