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智慧新城市政工程及配套设施特许经营项目—稻香路污水提升泵站建设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比选公告

2024-04-15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智慧新城市政工程及配套设施特许经营项目—稻香路污水提升泵站建设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2、项目地址:工程所在地及邻近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永久工程所在地及为实施施工专用施工区域/水域、材料预制构件基地、仓库、料场、工棚以及其他临时工程、临时建筑、临时设施所在地),以及国内工程物资供应地至工地或指定仓库、工地外仓库或料场至工地等内陆运输途中。

3、比选范围: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智慧新城市政工程及配套设施特许经营项目—稻香路污水提升泵站建设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南京浦口开发区智慧新城市政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稻香路污水提升泵站:站规划总设计规模 3.0 万 m3/d,建设内容有:污水泵房、配电间、总平面图和除臭设备系统等。占地面积约1025平方米。计划总投资约1811.7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368.69万元。最终工程总建设费用根据政府审计机关或管委会委托的审计机构审计后的竣工结(决)算金额按实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服务要求。

4、最高限价: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综合费率:2.2‰。

5、保险期间:(1)建设工期:9个月,以本项目在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报的开工、竣工情况为准。

(2)延期处理:建筑安装期可免费延长270天,并不因此加收任何附加保险费;

(3)保证期:建筑工期结束后24个月。如建筑工期延长,则本保证期相应顺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总公司或省级分支机构:

(1)总公司投标的:

①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提供总公司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省级分支机构投标的:

①提供其总公司、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②提供其总公司、分支机构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③提供其总公司出具的分支机构在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原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2、比选申请人须提供(总公司)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偿付能力专项审计报告(成立日期不满一年的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资信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3、其它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未因违法经营、非法用工等行为受到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未因经营管理原因发生重大责任性公众事件或受到重大影响的新闻媒体负面报导;

3)比选响应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

5)与比选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6)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投标的情况;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比选文件)。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比选文件发售信息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5日至2024年04月22日17点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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