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庄河市热电联产供热项目热网总承包(EPCO)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集中采购(补偿器、井壁密封、桥梁钢桁架、混凝土)招标公告

2024-04-13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2023年庄河市热电联产供热项目热网总承包(EPCO) 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庄河市热电联产供热项目热网总承包(EPCO) 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1. 工程名称:庄河市热电联产供热项目热网总承包(EPCO) 项目。

2. 工程地点:大连市庄河市(黑岛)沿滨海路至庄河城区。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 工程内容及规模:建设一级网主干线及支线敷设(以及配套附属工程)至现有各锅炉房,向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热量趸售给庄河各供热公司。近期总供热面积1512.54×104m2,其中:现状供热面积1288.74×104m2,发展供热面积223.8×104m2;一级网合计开沟长度53.4km。其中:2×DN1400一级网开沟长度22.2km;2×DN1200一级网开沟长度0.6km;2×DN1000一级网开沟长度0.4km;2×DN900一级网开沟长度0.5km。其他一级网开沟长度29.7km。本工程与其他管线交叉根据统计约446处。其中,直埋跨越河流8处、直埋跨越公路3处、直埋跨越排洪沟2处、直埋跨越管道交叉433 处。热网监控中心1座。设置长输热网智能控制系统及长输热网监控系统。同时在各热力站内设置能源站计量管理设备,实现热量监测、流量调节、数据上传及视频监控。

主要工程数量有:开挖土方565286m3,回填砂219240m3,回填土250375m3,装运土方327650m3,直埋式预制保温管安装(电弧焊)112.687km(其中Φ1400mm50184m,Φ12000mm1200m,Φ1000mm876m,Φ900mm914m,Φ8000mm8198m,Φ700mm11310m,Φ600mm3884m,Φ500mm2174m,Φ400mm4044m,Φ350mm7206m,Φ300mm17427m,Φ250mm4304m,Φ200mm676m,Φ150mm290m),井室112座,特殊跨越25处,路面凿除及修复145798m2。

6. 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采用“EPC+O(工程总承包+全托管运营)”模式运作。特许经营期限为20年,中标人负责庄河市热电联产供热项目热网的设计、采购、施工(包含需要承包人协助办理的施工许可、审批手续)、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到期,中标人负责对管线及设备统一维修,确保整个供热系统正常运转,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无条件向招标人移交。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年9月30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3年9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

三、合同总价

       69709.594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补偿器、井壁密封、桥梁钢桁架、混凝土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须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2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不得为同1年)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2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房建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0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20、2021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1年12月-2023年12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1年12月-2023年12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2022、2023两年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产品质量纠纷败诉及合同纠纷败诉情况。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说明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近一年内的刑事与民事案由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本次招标项目包件各个包件保证金均为5万元,只接受公对公账户线下打款,不接受保函。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要求足额按时缴纳;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放弃,不进入评审环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有行贿、失信、被执行人行为的供应商;

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不良信用暂停合作关系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在现行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不接受在中铁十二局集团黑名单以及各相应招标人所属工程公司黑名单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3日至 2024年4月18日,每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5月03日1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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