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阜淮铁路FHZQ-3标项目经理部黄砂、碎石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4-12
1.招标条件

   1.1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阜阳至蒙城至宿州(淮北)铁路FHZQ-3 标段项目经理部。新建阜阳至蒙城至宿州(淮北)铁路已由《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阜阳至蒙城至宿州(淮北)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皖发改基础〔2020〕658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安徽省皖北城际阜淮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及债务性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该项目黄砂、碎石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本标段为新建阜阳至蒙城至宿州(淮北)铁路站前工程 FHZQ-3 标,正线里程 DK69+349.835~DK105+501.19,全长 36.15km。主要工程包括:蒙城特大桥、西淝河特大桥、跨青阜线特大桥,桥梁长度 29.562km;区间及站场部分路基,路基施工长度 6.588km;框架桥涵 25 座;双块式无砟道床浇筑;制(存)梁场 1 处(制梁 844 孔);路基占比 18.22%,桥梁占比 81.78%。合同总造价24.84亿元,合同工期为39个月。本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3 年 04 月 01 日,线下分部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10月 31 日,线上分部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07月31日。正线里程 DK69+349.835~DK105+501.19,全长 36.15km。主要工程包括:蒙城特大桥、西淝河特大桥、跨青阜线特大桥,桥梁长度 29.562km;区间及站场部分路基,路基施工长度 6.588km;框架桥涵 25 座;双块式无砟道床浇筑;制(存)梁场 1 处(制梁 844 孔);路基占比 18.22%,桥梁占比 81.78%。合同总造价24.84亿元,合同工期为39个月。本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3 年 04 月 0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10月 31 日。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竞谈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7)《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HS01包件、HS02包件

(1)营业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与招标物资配套的生产技术装备和集散运输能力,生产商或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商须具备招标物资年产量不低于50万吨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地材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采砂许可证;附带近期地材质检报告;贸易商须提供砂石料的原产地证明及检测报告。
  (4)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小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存在年度连续亏损的情况,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①须提供2022年、2023年具有CMA/CNAS/CAL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②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6)供货业绩:须提供2022年、2023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且在单个项目连续供应数量不小于50000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履约信用:①供应商不得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供应商不得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④供应商不得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铁二十四局不诚信当事人名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贸易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贸易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要求投标人具备不低于10000吨储存能力且需对存储材料有质量保护措施,不得露天存放、场地需硬化,当遇恶劣天气、道路因素、环保督查等因素影响时,投标人应立即从存料场地倒运材料到我方拌和站以保障供应(倒运及储存等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将对储存场地的材料质量、数量以及转运措施进行进行监管;

⑤本次招标投标人最多中一个黄砂包件。

4.2.2 SS01包件、SS02包件

(1)营业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与招标物资配套的生产技术装备和集散运输能力,生产厂或贸易商所代理的生产厂须具备招标物资年产量不低于50万吨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地材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附带近期地材质检报告;贸易商须提供砂石料的原产地证明及检测报告。
  (4)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小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存在年度连续亏损的情况,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①须提供2022年、2023年具有CMA/CNAS/CAL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②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6)供货业绩:须提供2022年、2023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且在单个项目连续供应数量不小于50000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履约信用:①供应商不得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供应商不得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④供应商不得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铁二十四局不诚信当事人名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贸易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贸易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要求投标人具备储存能力(单包件碎石按招标人级配要求储存总量不低于10000吨;需对存储材料有质量保护措施,不得露天存放、场地需硬化),当遇恶劣天气、道路因素、环保督查等因素影响时,投标人应立即从存料场地倒运材料到我方拌和站以保障供应(倒运及储存等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将对储存场地的材料质量、数量以及转运措施进行进行监管;

⑤本次招标每个投标人最多中一个碎石包件。

5.竞谈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2日17: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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