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京市红十字医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ZJ203224H90918

1.2项目名称:南京市红十字医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1.3预算金额:200万/年

1.4最高限价(如有):200万/年

1.5采购需求:南京市红十字医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的职工、住院病人及家属等提供膳食餐、营养餐、接待餐、会议供餐及相关制作、配餐、配送等服务等。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1.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成绩,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签下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可续签两次。

1.7行业划分:其他未列明行业。

1.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1.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作出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格式依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 2024 年 04 月 12 日至 2024 年 04 月 18 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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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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