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宜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门楼围墙及场地工程招标公告

2024-04-12

项目编号:JSFH-GC-2024-007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门楼围墙及场地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

2.2合同估算价:约 29.28万元

2.3计划工期: 5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宜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门楼围墙及场地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10自2024年2月12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6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0:30,下午1:30至4:30,获取招标文件。(2024年4月12日下午4:30之后不再发放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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