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东粤电惠来电厂56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第三批辅机设备第29包全厂分散控制系统DCS采购公告

2024-04-12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粤电惠来电厂5、6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粤电惠来电厂5、6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第三批辅机设备(第29包:全厂分散控制系统(DCS))采购 标段(包)名称 广东粤电惠来电厂5、6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第三批辅机设备(第29包:全厂分散控制系统(DCS))采购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 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惠来电厂规划容量为2×600MW+6×1000MW,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2×600MW+2×1000MW,二期工程规划建设4×1000MW机组。一期工程的1、2号机组和3、4号机组己分别于2007年上半年和2012年12月投入商业运行。本项目为惠来电厂二期5、6号机组扩建工程,拟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建设场地预留100万t/a碳捕集建设用地,并留有扩建条件。 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 设备名称 数量/单位 (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0724-2420N2051098 全厂分散控制系统(DCS) 具体的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工期(交货期) 满足工程进度及规范书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部分并以其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基本要求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3)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设计、制造、销售所投标设备能力的制造厂商。 (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也不接受授权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投标人业绩要求:3.2业绩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投运日期为准),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个为国内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提供主机国产自主可控DCS系统的投运业绩,且至少投运一年,运行情况良好,在安装、调试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 投标人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供货范围清单、技术参数表、签字盖章页)、投运证明材料(如: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资料)。投标人应提供业绩为国产自主可控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否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4月12日 9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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