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通州区金沙街道微网格联络员意外保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12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通州区金沙街道微网格联络员意外保险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该项目采取固定单价报价。预算价22.42万元,200元/人,最高限价人民币170元/人,任一投标报价超过对应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内容:

1、投保对象:金沙街道微网格联络员购买人身意外险,共计1121名,其中60周岁以下793人,60-65周岁123人,65周岁以上205人。投保后可以自由变更被保险人员。

2、保险保障方案:

保障类型

保险责任(二类)

保险金额

(65周岁及以下)

保险金额

(65周岁以上)

意外身故

因意外身故,按保险金额赔付

30万/人

20万/人

意外伤残

因意外伤残,根据工伤残疾程度按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赔付

30万/人

20万/人

意外住院津贴

因意外住院

100元/天/人

 

 

 

50元/天/人

 

 

 

意外医疗

包括意外门诊、意外住院

3万/人(100/100%)

1.6万/人(100/100%)

备注:残疾责任按《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认定的残疾等级对应残疾程度的给付比例:一级100%,二级75%,三级50%,四级30%,五级20%,六级15%,七级10%,八级7%,九级5%,十级3%。

3、服务时间:承保期为一年。

4、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中标人根据招标人的通知,应及时上门为投保对象进行承保,保单出具完成后凭中标通知书及相关手续(合同、发票等)支付保险费。支付前,中标人均应出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招标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人必须符合的资格条件:

1、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

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ourt.gov.cn)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等渠道列入黑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招标活动;

4、投标人必须是依法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投标供应商必须由南通市级分公司(中心支公司)统一投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5、投标人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包括人身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或健康保险业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五、

公告期限为:2024年 4 月12日—2024年4月24日下午14:00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