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黄麻涌水闸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2024-04-12
 
投资项目代码  2309-
投资项目名称  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黄麻涌水闸重建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黄麻涌水闸重建工程
标段(包)名称  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黄麻涌水闸重建工程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6191.42000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

黄麻涌水闸重建工程贵中心负责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拟按4孔水闸布置,一级顶水设计,单孔净宽7.5m,闸总净宽30.0m,闸室底板面高程取-2.50m。本工程工程等别为Ⅲ等,规模为中型,本工程主要建筑物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临时水工建筑物级别为4级。项目总投资概算为5017.40万元,建安费暂定4169.41万元。

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承包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经招标人审批确认的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为准。①包含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采购施工【包人工、包材料设备、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合格、包资料和档案移交(归档)、包垃圾清运、包土方消纳、包完工清场、包临时用地使用完后按复垦方案恢复原状(如有)、包施工期水电费用、包运输、包装卸、包安装、包调试、包检验、包检测(由投标人负责部分)等】以及施工图中未能体现但为实现建设目标所需或相关的工程内容;②派出专人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实施所需的各类相关报批、报建工作;③配合招标人做好项目范围内各类验收和竣工备案工作。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480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35829364.2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 级或以上资质。
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在该系统登记的企业类型为水利-施工类企业。
4.1 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2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 共享专栏、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并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
5.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3 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如投标人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5.5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若拟派项目负责人先中标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保障拟派项目负责人仅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项目负责人。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级)职称。
6.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技术负责人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3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如投标人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7 对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7.1 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7.2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如投标人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7.3 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 对投标人业绩要求
8.1 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独立承接并完成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或以上)的同类或类似水利工程施工业绩。
注:
(1)所提供的同类或类似水利工程施工(不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必须是单项合同内所含的同类或类似水利工程;市政供排水类项目业绩以及投标人作为分包人承接的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施工合同(关键页)扫描件、竣(完)工验收报告鉴定书(或交工验收证明)或单位工程验收报告鉴定书(或单位工程验收证明)扫描件、有关业绩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共享专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不能综合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须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业绩项目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则在提供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须提供相关中标结果公告网页的网址和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业绩项目不是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投标人须同时提供该业绩项目建设单位的书面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及有效联系方式;
(4)投标人需提供该工程业绩信息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备案的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5)“同类或类似水利工程”解释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项的内容,仅限“①泵站(电排站)工程”或“②水(船)闸工程”。
(6)业绩时间以竣(完)工验收报告鉴定书(或工程验收证明)或单位工程验收报告鉴定书(或单位工程验收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
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9.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或诚信不合格企业)”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04月12日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08日 0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08日

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05 月 08 日9时30分。
1.2 开标时间:2024年 05 月 08 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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