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监控系统、能源计量系统、污水计量系统、三级计量系统年度维保招标公告

2024-04-12

2024年监控系统、能源计量系统、污水计量系统、三级计量系统年度维保招标项目2024年监控系统、能源计量系统、污水计量系统、三级计量系统年度维保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服务名称:2024年监控系统、能源计量系统、污水计量系统、三级计量系统年度维保

2.2实施地点: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2.3服务期限:本次招标共包含10个分项目,每个分项目工期不同,分别如下

1.《24-25年天津(总部)工厂#2#3能源计量系统年度维保》施工计划日期:

2024.6.1—2025.5.31;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2024年天津(总部)工厂#1监控系统年度维保》施工计划日期:

2024.6.1—2025.5.31;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3.《2024年天津(总部)工厂#2#3监控系统年度维保》施工计划日期:

2024.6.1—2025.5.31;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4.《24-25年天津(总部)工厂#1污水计量系统维保》施工计划日期:

2024.6.1—2025.5.31;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5.《24-25年度天津(总部)工厂#2#3三级计量系统维保》施工计划日期:

2024.8.1—2025.7.31;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6.《24-25年度天津(总部)工厂#2#3污水计量系统年度维保》施工计划日期:

2024.7.1—2025.6.30;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7.《24-25年天津(总部)工厂#1能源计量系统维保》施工计划日期:

2024.6.1—2025.5.31;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8.《24-25年天津(总部)工厂#1三级计量系统维保》施工计划日期:

2024.8.1—2025.7.31;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9. 《2024-2025年FTRD计量自控系统维保》施工计划日期:

2024.7.1—2025.6.30;

10.《24-25年新能源分公司能源计量系统年度维保》施工计划日期:2024.6.1—2025.5.31

2.4最高投标限价:有,

10个项目总投标限价(含税)为人民币 2769161.66元

10个项目限价如下,均含税

1.《24-25年天津(总部)工厂#2#3能源计量系统年度维保》限价为413076.16元

2.《2024年天津(总部)工厂#1监控系统年度维保》限价为337876.00元

3.《2024年天津(总部)工厂#2#3监控系统年度维保》限价为155350.00元

4.《24-25年天津(总部)工厂#1污水计量系统维保》限价为126753.75元

5.《24-25年度天津(总部)工厂#2#3三级计量系统维保》限价为200623.91元

6. 《24-25年度天津(总部)工厂#2#3污水计量系统年度维保》限价为196274.64元

7.《24-25年天津(总部)工厂#1能源计量系统维保》限价为356042.23元

8.《24-25年天津(总部)工厂#1三级计量系统维保》限价为236289.97元

9. 《2024-2025年FTRD计量自控系统维保》限价为343133元

10.《24-25年新能源分公司能源计量系统年度维保》限价为403742.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以下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的基本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投标人的体系认证信息以开标当日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结果为准,证书状态应显示为有效;

投标人的建筑企业资质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资质应在有效期内;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财务情况证明(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2020年(含2020年)后任意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包含审计意见页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两年之内不得连续亏损。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能源计量仪表系统、能源计量仪表与监控系统运维方面有相关经验和业绩。

1)提供2020年1月1日至开标日之间的1个合同,提供合同扫描件

2)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得进行遮挡或者涂抹等。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2日20:00至2024年4月19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7日9: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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