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数字融合科技中心项目(011-01商业办公楼等8项)建筑幕墙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2024-04-121. 招标条件
永丰数字融合科技中心项目 已由 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海淀发改(核)〔2022〕46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永丰数字融合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为 西北旺镇永丰产业基地(新)HD00-0403-011地块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永丰数字融合科技中心项目(011-01商业办公楼等8项)建筑幕墙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永丰数字融合科技中心项目(011-01商业办公楼等8项)建筑幕墙工程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 五 年 具有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在4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或建设规模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类似工程描述)业绩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 2024 年 04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4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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