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关岭县盘江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项目标段七280MWp光伏场区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2024-04-12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关岭县盘江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项目标段七280MWp光伏场区EPC总承包工程已由 贵州省能源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305-520000-60-01-272738)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江新能源发电(关岭)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单位自筹20%,银行贷款8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 (1)项目总体概况:133万千瓦光伏基地发电项目(配套升压汇集站及送出工程),基地项目包括关岭县沙营镇老鹰岩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关岭县沙营镇马蹄井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关岭县沙营镇余家寨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关岭县永宁镇宋家庄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关岭县永宁镇钻子岩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关岭县新铺镇八家寨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关岭县岗乌镇白岩农业光伏电站项目。项目总投资482794.0万元。(2)本标段概况:本标段为山地并网光伏电站,未占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及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因素。站址内有乡村混凝土道路通过,场址对外交通条件较便利。项目规划装机容量280MWp ,包括太阳能光伏电站相应的配套并网设施。组件排布需考虑当地地形地貌,采用固定式与柔性支架相结合的方式安装。项目总体设计采取以模块化分组设计的思路。本工程全部采用 610Wp(N 型)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经串并联、逆变、升压、集电线路后,连接至沙盘升压站已建的35kV开关下端头,单回集电线路容量不超30MWp。拟用地面积 5284亩,光伏板最低端距地面高度不小于1.8m。(3)标段项目规模:装机规模为280MWp的地面并网光伏电站。标段合同估算价:64600万元。2.1.2 建设地点:安顺市关岭县岗乌镇、永宁镇、沙营镇。2.1.3 工期要求:1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5月18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开工后140日历天全容量并网。2.1.4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能源局,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瑞金北路172号,电话:0851-86891321。2.2招标范围: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本工程280MWp光伏场区涉及的勘测设计、建筑安装、设备(材料)采购、试验、消缺、调试、并网、试运行、竣工验收、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政府主管部门和电网公司要求办理的相关准入手续,生产准备及所必须的技术培训等全部工作;(2)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标识标牌、劳保用品、消耗品及技术资料等)的采购、运输、现场装卸、保管、转运等工作;(3)本工程所涉及的大件运输道路改造、进场道路、施工(检修)便道、边界围栏、场区外临时道路的改扩建等工程的施工及协调工作及相关费用;(4)场地移交后的所有协调工作。包括:与当地群众、农民工、劳务工、临时工、政府部门、电力部门、监督部门等的协调工作;人员、设备和工程车辆进场涉及的协调工作及相关费用;(5)本工程所涉及的环保、水保、安全、职业卫生等专题报告、批复及专家评审意见招标方已完成,投标人可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根据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优化设计、施工,并通过验收及核查,方案涉及变更的,投标方负责完善变更手续;(6)本工程所涉及的建设项目的设施设计专篇、“三同时”验收的全部工作;(7)本工程经调试后,从工程启动开始无故障连续并网运行时间不应少于光伏组件接收总辐射量累计达60kWh/m2 的时间,含质监、并网和验收各类手续办理,并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8)光伏场区土地流转工作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配合;集电架空线路涉及的土地征用、租用、施工临时便道等工作由投标人自行勘察并负责协调、补偿。集电架空线路工程涉及林木砍伐、构建筑物的拆除、跨越公路和铁路等的手续办理、费用补偿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9)光伏场区禁止场平、清表,原则上全部采用人工成孔方案,具备条件的区域可以采用机械打孔;在招标人提供的土地范围内,最大程度节约集约用地,投标人应采用半组+半组及固定支架+柔性支架方案,用地指标不能突破《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10)IV曲线&CV无人机融合诊断系统升级、扩容属于本工程招标范围,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1)集电线路若投标人设计有架空线路,投标人负责办理架空线路涉及的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12) 本工程涉及需由第三方开展的检测、试验、质监、并网、验收等工作,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13) 本工程备案为农业光伏项目,但不占压耕地,光伏区属于深度石漠化区域,零星生长有树苗,投标人的施工图设计方案应满足自然资办发〔2023〕12 号《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14)涉及本工程所有道路的新建、拓宽、改造、加固、施工损坏修复及协调工作、地表附着物补偿属于本工程的招标范围,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于投标报价中;(15)本工程项目用地集中在原建设项目周边,可以利用及改造原集电线路,但不能影响原项目发电,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16)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1.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3.1.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中标,投标人须按下条设计资质要求将工程设计单位资质材料提交招标人书面确认。 (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中标,投标人须按上条施工资质要求将工程施工单位资质材料提交招标人书面确认。 3.1.3 项目经理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总负责人)。 (2)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资质投标人不需提供):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资质投标人不需提供):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截止投标日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3.1.5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6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递交保证金和合同的全面实施。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04-13 00:00至2024-04-19 23: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06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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