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滨江街道办事处2024年饭堂食材配送服务磋商公告

2024-04-12
项目名称:2024年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80,000.00

58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且服务期开始之日起1年或累计总金额达到项目预算,以先到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包),供应商应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批发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报价。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报价;(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供应商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已按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3日至2024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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