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淮南矿业集团潘集电厂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项目分系统、整套启动调试服务招标公告

2024-04-12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淮南矿业集团潘集电厂二期 2X660MW 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项目

1.2 招标人: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供中心(物资供销分公司)

1.3 项目业主: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淮南矿业集团潘集电厂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项目分系统、整套启动调试服务

2.2 招标项目编号:GN2024-12-2337

2.3 标段划分:2个标段

Ⅰ标段:调试(Ⅰ标段)

Ⅱ标段:调试(Ⅱ标段)

2.4 项目地点:淮南市潘集区

2.5 服务期限:主体工程以机组满负荷168小时试运通过为节点,后续配合业主完成调试期未实施的内容。

2.6 招标范围:

Ⅰ标段:3号机组及机组公用系统的分系统调试和整套启动调试、全厂辅助系统的分系统调试和整套启动调试、3号机组蒸汽冲管、3号机组特殊调试项目(本标段不含电气特殊调试项目)、3号机组及全厂辅助系统168前需完成的性能试验和环保试验、组织协调全厂脱硫系统、废水零排放系统的分系统和整套调试、其他调试项目、上述范围内的APS调试以及机组投产后的调试完善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Ⅱ标段:升压站系统调试(含全厂倒送电方案及实施)、4号机组的分系统调试及整套启动调试、4号机组蒸汽冲管、4号机组特殊项目调试(包括3号机组电气特殊调试项目)、3、4号机组涉网试验、4号机组168前需完成的性能试验和环保试验、其他调试项目、上述范围内的APS调试以及机组投产后的调试完善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2.7 其他:本项目评审顺序按照Ⅱ标段、Ⅰ标段的顺序依次进行。投标人可参加Ⅱ标段、Ⅰ标段中任意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先评审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后评审标段中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仍参与评审。确定中标人的标段顺序依次为Ⅱ标段、Ⅰ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 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项单台机组容量为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的调试服务合同业绩。

注:

①上述业绩按合同个数计算;

②投标人业绩可以与人员业绩重复计算;

③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和调试完成的证明材料【如:用户提供的投运证明或安全稳定运行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业主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资料;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证明材料(如网站截图)等。】

3.3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身份至少具有1台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调试业绩。

(2)拟派项目副经理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身份至少具有1台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调试业绩。

(3)拟派锅炉专业、汽机专业、电气专业、热控专业、化学专业调试负责人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相对应专业负责人身份至少具有1台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调试业绩。

注:

①上述业绩按机组台数计算;

②投标人业绩可以与人员业绩重复计算;若同一个业绩包含上述不同人员也可以重复计算;

③上述人员及岗位以合同或技术协议或业主证明或投标人任命文件为准;

④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和调试完成的证明材料【如:用户提供的投运证明或安全稳定运行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业主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资料;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证明材料(如网站截图)等。】

3.3 信誉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无骗取中标、投标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提供承诺函)

3.4 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不得在招标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

(2)投标人未列入市场监督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12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7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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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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