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内蒙古乌兰察布至京津冀地区氢气输送管道示范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与评估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4-04-1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 途经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215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对拟建的内蒙古乌兰察布至京津冀地区氢气输送管道示范工程(管道全长约1145km,管径DN457、DN610)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与评估。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利益相关者调研、编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组织技术审查,承担相应评审费用,协助招标人通过各行政区域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评估报告审查并取得审查(备案)意见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及以上
  以下资质为准:具有石油天然气或石化、化工、医药专业的甲级资信等级,或具有甲级综合资信等级;
(3)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0年以来有跨省油气管道输送工程(长度≥400km)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业绩或评估业绩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与评估业绩,或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或天然气化工装置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业绩或评估业绩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与评估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项目经理持有石油天然气或石化、化工、医药专业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登记于投标人单位),2020年以来有跨省油气管道输送工程(长度≥400km)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业绩或评估业绩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与评估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或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或天然气化工装置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业绩或评估业绩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与评估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
 
3.4 符合第一章基本资格条件的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两家。若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份数>2份,按照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顺序,最先领取的2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评审,其余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评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4月12日 15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4月17日 15 时00 分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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