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医疗保障局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基金专项检查项目比选公告
2024-04-12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简要服务内容 |
1 |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基金专项检查 |
1项 |
本项目计划通过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对辖区内155家定点零售药店开展现场检查、数据分析等工作。 |
二、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9日 14: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完全履行后截止。
2、项目预算金额:46.5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供应商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报价。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报价活动。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
(7)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所涉相应分包的报价。
(8)必须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报价。
4、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含电子版)。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5、购买比选文件的时间
:2024年4月12日起至 2024年4月17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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