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北石化公司2024年度生产成本项目烷基化油委托加工业务招标公告

2024-04-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北石化公司2024年度生产成本项目烷基化油委托加工业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烷基化油委托加工业务:从华北石化公司接收原料液化气约22万吨,经自有烷基化装置加工后,按照比例返回烷基化油约17.6万吨,剩余液化气经中石油昆仑能源有限公司销售给中标方。

服务内容:接收原料液化气,利用自有烷基化装置加工生产并返回烷基化油。

使用功能:调和各牌号汽油

技术标准:GB/T 5487、GB/T503、GB/T 5487、GB/T 6536、GB/T 8017、GB/T 8019、GB/T 8019、SH/T 0689、GB/T 5096、GB/T 259、NB/SH/T 0741、NB/SH/T 0741、SH/T 0604等。

服务标准:满足第六条相关要求

交货地点:管输和汽车装卸车。管输液化气交货地点在液化气外输交接计量表,管输烷基化油收货地点在烷基化油收油交接计量表,汽车装卸车液化气交货及烷基化油收货地点均在华北石化公司东罐区装车场。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

计费依据: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所提供的委托加工内容计算烷基化油加工过程可能会发生的各种费用,用人民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烷基化装置生产成本、加工损失、三废达标排放处置成本、特殊敏感时期管控成本及其他费用等。原料组成为MTBE装置的醚后C4和气分装置重C4(液化气)的混合物,液化气中烯烃平均含量40%(v)(+/-2)%,对应烷基化油收率为80%;未反应液化气(约占出厂原料液化气质量的20%)由中石油昆仑能源有限公司参照甲方民用液化气市场价销售给中标方。委托加工费按照原料液化气计算,每月根据完成情况据实结算,结算金额=原料液化气加工量×中标单价(含税13%增值税)。依据目前税收法规相关规定,消费税及附加=双方签认返回烷基化油数量(吨)×2109.76(元/吨)×1.12,采用中标方代收代缴的方式进行完税,中标方应向甲方提供税法认可的相关资料,协助甲方办理该项消费税抵扣事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3.2.1 资质要求: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具有排污许可证(或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明)。

3.2.2 业绩要求:自2021年4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具有一项在炼油化工行业的委托加工业绩或液化气原料购买及烷基化油销售业绩。

3.2.3 信誉要求:

3.2.3.1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3.2.3.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3.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3.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2.3.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2.4其他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为烷基化油的产品制造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4月12日至2024年04月19日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5.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04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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