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汾石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部LM2分部临时用电架设服务招标公告

2024-04-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汾石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部LM2分部临时用电架设服务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人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汾石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部LM2分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汾石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部LM2分部因施工需要计划对临时用电架设服务进行采购。

2.2 招标范围:临时用电架设服务含设备材料供货、安装、线路架设、运费、人工费、变台基础及变压器实验费、措施费、电网并网手续办理、送电全过程专业服务、9%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相关费用。

2.3 标段划分(含限价):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最高限价¥1896307.5元

主要工作内容:架设一条高压专线,从交口大桥到2号拌合站约8km(其中新建线路5km,旧线路利用3km),以保障2号拌合站的各项电器设备正常运行。共连接四个变压器:1000KVA(沥青拌合站)、1250KVA(改性沥青站、生活区)、500KVA(矿粉加工)、315 KVA(水井)。

2.4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工。

2.5 服务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资质要求: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以上(含四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一年(2022年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以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或新晋升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可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3 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4月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同类服务项目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4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行业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5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持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且注册登记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登记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安全负责人1名,必须持有建设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注册登记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派人员须提供可体现为投标人在册员工的社保证明,以近一个月内投标人登录社保局网站下载的社保证明材料为准(至少缴至上一年12月) 。

3.6 其他要求: / 。

3.7 投标人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或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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