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利川市城区燃气设施管网老化更新改造招标公告

2024-04-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城区燃气设施管网老化更新改造项目EPC(东城片区和都亭片区)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利发改审批(2023)238、23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靓利能源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利川市靓利城镇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省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资金等上级资金以及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利川市靓利城镇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利川市
建设规模:(一)东城片区477.12公里燃气管网进行更新改造,主要包括:DN50、DN75、DN110、DN160、DN200等型号燃气管共314.35km,楼栋立管144km,入户管96km,并增设调压柜64只,增设阀门井542座,加装及更换部分燃气泄露报警器智慧燃气建设等;(二)都亭街道片区687.79km燃气管网进行更新改造,主要包括:DN50、DN75、DN110、DN160、DN200等型号燃气管共327.79km,楼栋立管216km,入户管144km,并增设调压柜197只,增设阀门井826座,加装及更换部分燃气泄露报警器智慧燃气建设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项目地形图测绘、详勘、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审查,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2)采购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提供采购、管理服务等。(3)施工部分: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负责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项目移交、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甲方开展工程监理、工程审计等全过程项目总承包。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5-31
合同估算价:740000000.00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扫描件。(2)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4月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接过一项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联合体任意单位提供均可),或者一项市政公用工程EPC业绩(联合体任意单位提供均可),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5)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②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动力)工程师。③提供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各 1 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人)证书,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上述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6)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或2020年至2022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投标文件中应作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7)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8)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单位须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的企业和人员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日之后)。(9)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站无不良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企业信息平台(https://www.hbggzyfwpt.cn/)上传事前信用承诺书。各投标人应将上述网站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内(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日之后),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证书,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的资质、人员等其他要求应符合招标公告3.1的要求;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③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⑤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04月12日至2024年04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5月07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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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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