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昆明市儿童医院物资管理系统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11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实施地点:前兴院区:昆明市前兴路288号;书林院区:昆明市书林街28号。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采购内容:昆明市儿童医院物资管理系统运维项目包括医院的运维服务,为了提高整体实施效率和控制实施成本,本项目实施将采取“远程运维”模式。运维服务方式:L1-应用系统运维、L2-疑难性问题解决和紧急事件处理流程,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及招标人提出的参数要求;

2.5项目预算:49万元。

2.6标包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磋商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磋商申请人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度或季度或年度的企业自身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经外部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非企业类单位(如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提供现行会计制度下的相应格式的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因国家保密规定不方便提供财务状况信息资料的,提供相关保密规定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若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3.4磋商申请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由招标代理机构分别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惩戒对象和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说明: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相关活动或被列为黑名单或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4月12日09时00分至2024年4月18日17时00分,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若有);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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