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清理及处置招标公告

2024-04-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清理及处置已由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井下作业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长实石油合作开发项目经理部(麻黄山项目组)、五蛟西采油作业区、镰刀湾采油作业区(含镰西)、小河作业区生产区域内,以及产能建设项目组在新井钻井、试油、射孔、压裂等投产前产生的污油泥、含油岩屑、含油滤料及油泥包装物清理、转移、处置。依据新环保法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油田生产过程中的含油污泥及其沾染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HW08类,含油滤料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HW49类,危险废物要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就近进行处理,项目总投资计划440.854万元(含6%增值税及HSE费用),不含税金额415.9万元。

2.2招标范围:包括各类生产容器淸罐和场站污油泥清理(生产容器淸罐主要包括:沉降罐、净化罐、除油罐、30m3(40m3)储油罐、缓冲罐、三相分离器等,场站污油泥土清理主要包括:含油污水池、污油泥暂存点、导流槽、干化池、井场排污、应急抢险及历史遗留油泥、含油岩屑等)、危险废物转移许可的办理、危险废物的装卸、运输及无害化处置等。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止。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暂定投资81.302万元(含6%增值税及HSE费用),不含税金额76.7万元,长实石油合作开发项目经理部(麻黄山项目组)生产容器淸罐和场站污油泥、含油沾染物、含油滤料清理、转移、处置约685吨(其中HW08类680吨,HW49类5吨),陕西定边县境内。本标段拟招2家服务商。第一中标人约处理区域危险废物产生量的60%;第二中标人处理区域危险废物产生量的40%。具体工作安排待中标人确定后按照工作便利的原则明确处置单位,本项目不保证工作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第二标段暂定投资192.602万元(含6%增值税及HSE费用),不含税金额181.7万元,五蛟西采油作业区生产容器淸罐和场站污油泥、含油沾染物、含油滤料清理、转移、处置约955吨(其中HW08类945吨,HW49类10吨),甘肃华池县、庆城县、合水县境内;产能建设项目组新井钻井、试油、压裂、射孔等投产前过程产生的污油泥、含油岩屑、含油沾染物清理、转移、处置500吨,甘肃华池县、庆城县、合水县境内。本标段拟招2家服务商,第一中标人约处理区域油泥产生量的60%;第二中标人处理区域油泥产生量的40%。具体工作安排待中标人确定后按照工作便利的原则明确处置单位,本项目不保证工作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第三标段暂定投资151.05万元(含6%增值税及HSE费用),不含税金额142.5万元,镰刀湾采油作业区(含镰西项目组)生产容器淸罐和场站污油泥、含油沾染物、含油滤料清理、转移、处置约1357吨(其中HW08类1350吨,HW49类7吨),陕西省延安市镰刀湾乡境内。本标段拟招1家服务商,本项目不保证工作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第四标段暂定投资15.9万元(均含6%增值税及HSE费用),不含税金额15万元,小河采油作业区生产容器淸罐和场站污油泥清理、转移、处置140吨,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境内。本标段拟招1家服务商,本项目不保证工作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以上标段提供的投资金额和清理、转移、处置数量为暂定值,最终结算以双方确认的实际工作量为准。

本项目按照标段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如若在前序标段被推荐为所需服务商个数(一、二标段为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三、四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中标候选人,后续标段则不再参与评审。若中标候选人放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则按照本标段评审排名依次递补;如递补的候选人在其余标段中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继续按上述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由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许可),其中核准经营处置危险废物类别包含HW08(071-001-08)、HW49(900-041-49)(2021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核准经营方式包括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规模为20000吨/年及以上。

3.3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或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危险货物类),拟投入拉运车辆为危险废物专用车,手续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5人员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每台车须配备1名驾驶人员及1名押运员。驾驶人员要求有有效的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必须具备有效的押运证。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及劳动合同。

3.6车辆要求:投入本项目3台拉运车辆,必须具有有效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危险货物)。(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照片(须能清晰看到车辆牌照),车辆购置发票,有效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危险货物);租赁车辆在此基础上额外提供租赁合同)

3.7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0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4月12日至2024年04月16日内(登录后查看)报名。

4.2招标文件每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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