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交瑞通邯郸乡村振兴项目沥青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1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地址为邯郸市邯山区河沙镇。本项目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邯山区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第一阶段一标段EPC总承包项目,主要包括河沙镇的18个行政村的雨、污水管网工程、路面恢复、坑塘治理工程建设以及河沙镇11个行政村的村内坑塘治理。

本次SBS改性沥青混凝土招标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

(6)凡参与招标活动的供应商,应主动配合供应商合规审查工作,完成供应商调查问卷、合规申明等资料的提供,拒不配合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六个月内不再允许本单位组织的任何招标投标活动。

3.2 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符合《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细则》中公司供应商的准入标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一般纳税证明必须提供以下任何一种资料: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新版营业执照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年产30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SBS改性沥青混凝土产能配套的仪器、运输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SBS改性沥青混凝土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及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几年财务审计报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在国家、省、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为合格产品;投标产品具备由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近二年的质量检测报告;拥有自检试验室,对产品要求的每个指标都有检测的设备、检测记录结果,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能力。

(5)供货业绩要求:近3年内至少有5个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1日9时至2024年4月19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6日9时00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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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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