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京江北新区灯杆及加强型杆件年度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11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江北新区灯杆及加强型杆件年度供应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招标人为江苏未来城市公共空间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南京江北新区灯杆及加强型杆件年度供应商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A

标段B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A: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是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供货商。

3.2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应提供所投产品(非零部件)的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性授权。

3.3投标人拟投货物如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应遵照执行。

3.4投标人须有交通综合杆或加强型杆件供货业绩。

3.5 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C型卡槽拉铆螺母抗拉荷载试验报告且报告中抗拉荷载的试验结果应明确响应要求(要求为数值不小于12KN)。

3.6投标人所供货物应质量可靠,没有出现过被本项目招标人因质量问题导致退货的事件。

3.7投标人应信誉良好、诚实守信,没有出现过与本项目招标人之间不履约、不诚信的行为。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评标现场查询):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标段B: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是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供货商。

3.2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应提供所投产品(非零部件)的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性授权。

3.3投标人拟投货物如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应遵照执行。

3.4投标人须有交通综合杆或加强型杆件的供货业绩(交通综合杆或加强型杆件的灯杆材质须为GR65或Q460)。

3.5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C型卡槽拉铆螺母抗拉荷载试验报告且报告中抗拉荷载的试验结果应明确响应要求(要求为数值不小于12KN)。

3.6投标人所供货物应质量可靠,没有出现过被本项目招标人因质量问题导致退货的事件。

3.7投标人应信誉良好、诚实守信,没有出现过与本项目招标人之间不履约、不诚信的行为。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评标现场查询):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4月11日21时至2024年4月18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13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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