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4年第一批地质勘探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11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预算上限,以先到者为准。

本次招标建设地点、预估规模、勘察服务期限、招标范围具体如下:

招标范围:采购周期内新建地面站地质勘探服务,涉及泰州、淮安、苏州、镇江四个地市,预估站点1440个。

预估规模:采购金额不含税407万元,税率6%,含税431.42万元。

建设地点:泰州、淮安、苏州、镇江,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时限要求:在接到派单后3日内提供勘察报告,并于7日内提交正式勘察报告文件。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人要求。

技术标准要求:合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本项目划分四个标段,标段划分及对应份额如下:

标段号

地市

中标人数量

份额

服务区域

预估

站点数量

预算金额

(元,不含税)

1

苏州

2

60%

姑苏区、吴中区、吴江区、园区、新区、相城区

600

1800000

40%

常熟市、张家港市、太仓市、昆山市

400

1200000

2

泰州

1

100%

泰州市

200

480000

3

镇江

1

100%

镇江市

140

350000

4

淮安

1

100%

淮安市

100

240000

合计

1440

4070000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按折扣(非OFF)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报价折扣(非 OFF)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

2.1.2 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1.3 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上述对应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2.1.4 人员要求: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1)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

(2)具备至少1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有效的证书复印件、2023年12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若人员属军队、事业单位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证明材料处理(法人可不提供)。

2.1.5 控股管理关系: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在互联网平台上的注册电话、邮箱等信息一致,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4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19年4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4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江苏省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江苏省】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2)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的。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12日8时30分至2024年4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标书款售价:5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7日08时30分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