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北京市昌平区龙泽园街道食堂服务招标公告

2024-04-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

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龙泽园街道食堂服务

预算金额:8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8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北京市昌平区龙泽园街道 约200人提供就餐服务,进行餐饮服务管理,负责食材采购、食材加工、食堂员工工资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其中预留小微企业份额:609万元,占预留中小企业份额70%。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2.2.1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采购政策。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中,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2.2投标人在近三年(2021年04月11日至2024年04月10日)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2.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2.4为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应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单位食堂(职工食堂)等相关。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4-12 至 2024-04-18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05-06 09: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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