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新营运大楼金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24-04-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新营运大楼金库改造工程已由吉银复【2022】10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金库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新营运大楼金库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四平东南生态新城B-02、B-03地块;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新营运大楼金库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取得施工许可证后150天;

2.6最高投标限价:2,693,964.19元。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依据吉公办字【2016】21号文件,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省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证书(一级),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电子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企业出具的无在建承诺书)。

3.3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3.5投标人在经营期间依法缴纳税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涉及免税的投标人提供免税证明文件)。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申请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9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投标企业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8日,在(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6日上午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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