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服务其他类-廊坊燃气高中压地埋及架空管全面检验服务招标公告

2024-04-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燃气高中压地埋及架空管全面检验服务,招标人为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以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招投标中心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廊坊燃气高中压地埋及架空管全面检验服务。

2.2 服务地点:廊坊市。

2.3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 招标范围:现有廊坊燃气需检定高中压管网约689.8公里(137公里架空,552.8公里地埋),根据《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对廊坊市剩余高中压管网进行全面检测,管道检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检查、 宏观检查、 架空管焊口无损检测(按照30%进行抽检)防腐(保温) 层检查、 电性能测试、 阴极保护系统测试、 敷设环境检查、 开挖检查合规使用评价及其他压力管道全面检验所要求的检测项目,提供具备DD2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5 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其他:

(1)在管道检验完成后,招标人以中标人提供的定期全面检验报告、年度检查报告、合规使用评价报告以及相关报告的出具作为依据进行验收,其中检验报告应符合《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TSG D7004-2010)的要求。

(2)按照要求完成特种设备安全动态监管平台的检验信息录入,确保管道信息、检验报告与监管平台信息一致性。

(3)检验资料档案的组卷应满足招标人归档要求。

(4)若中标人出具的报告、检验资料不符合检定规程的,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整改,直至合格。

(5)合同条款内付款方式为完成所有检测工作支付总额的50%,出具检查评估报告后支付总额的40%,办理完成《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支付剩余10%,若无法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合同只执行到出具检查评估报告阶段,随后自行终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招投标中心注册的供应商。

3.2 须具备省级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核准项目类必须包含“DD2”检验项目。

3.3 业绩要求: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的管道类检验业绩至少一份(以业绩合同为准)。

3.4 人员要求:投标人至少为本项目配备2名现场检验人员,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核准颁发的有效检验人员(压力管道)证书(检验员及以上)。现场检验人员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应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必须包含养老保险)。

3.5其他:实际入场检验人员与投标文件人员相符。甲方不定期进行检查,若标书中提供人员名单与实际进场人员不符,甲方有权废除合同及要求乙方赔偿所有损失(投标函中包含相关承诺)。

3.6投标联系人必须与投标委托代理人一致,应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必须包含养老)。

3.7资信情况应满足以下要求:

(1)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名单,提供近 3 年的审计报告(若成立未满3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严禁造假,一经发现,将被否决投标;

(2)近三年内未受过有关部门出具的涉及质量、安全事故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3)没有在暂停承接业务处罚期内及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投标人须对招标人指定的管道实施定期检验并办理使用登记。

3.9提供《廉洁自律承诺书》。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函中报价与招标招投标中心填报的数据一致,否则报价分得0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4月11日 9:00至2024年4月21日 18:00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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