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滨绥线上行K97+426病害桥专项整改工程项目经理部临采钢筋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4-11
1.谈判条件及依据   

1.1谈判条件

    本谈判项目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既有铁路改造项目管理部,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政策性资金扶持、申请中央财政预算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市级财政资金直接投入以及管线权属单位分担等,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谈判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滨绥线上行K97+426专项整改工程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的施工物资临采钢筋进行公开竞谈。

1.2谈判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项目概况:

改造后上行线新建1—14米+1—5.2米+1—16米+1—5.2米+1—14米双悬臂框构桥(其中5.2米为悬臂孔),垂直线路方向宽11.82米,顺线路方向总长68.62米,全部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全部施工完成后,为减小桥墩阻水影响,对桥下左岸河岸进行外扩清淤,改善过流环境,且对桥下50.0米至桥上70.0米河槽两岸岸坡增加护岸防护。

2.2谈判内容如下:

详见谈判公告附件四:谈判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临采钢筋: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临采钢筋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

3.1.2.供货能力要求:供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1000吨以上;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代理商需持有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代理委托书。

3.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近1年内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竞谈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3.1.5.供货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近1年内竞谈物资在大中型建设项目中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3.1.6.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1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2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竞谈产品,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响应竞谈。

④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采购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如有意参加投标,请于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购买谈判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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