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安钢建设公司外营项目永通高炉渣干法粒化建安施工项目(鼓风除尘系统制安劳务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2024-04-11
1. 招标条件

安钢建设公司承接永通高炉渣干法粒化建安施工项目(鼓风除尘系统制安劳务施工)已经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安阳钢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述:

2.1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为:安钢永通高炉渣干法粒化建安施工项目(鼓风除尘系统制安劳务施工);

①、马路东侧钢结构制安,包含烟囱、料仓、料仓框架等。鼓风系统、工艺除尘系统、环境除尘系统钢结构制安,包含直管、弯头、变径、三通制安;以上钢结构共计约244.8吨。所有钢结构按图除锈刷漆,材料、构件倒运送货。

②、鼓风除尘系统配套阀门、膨胀节等设备共3套安装,约30吨;

③、具体工作量以图纸A10602TF01、A10602TF02、A10602TF03、A10602JG04及后续相关补充图纸及变更为准。

④、清理施工现场卫生;本项目所有建造垃圾及施工所产生的废弃物由中标方自行清理。

虽未在招标文件或合同文件中明示,但属于约定工程范围之内,或与该工程有直接关联的工程内容,招标人认为由中标人施工较合适的,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否则视为违约。

2.2材料供应:

本工程所用钢材、备件由招标方提供,除招标方提供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均由中标方提供并承担费用。

2.3施工机械、工器具:

本工程所用备件材料倒运车辆、吊装车辆由招标方提供,其他所用施工机械、工器具均由中标方自备并承担费用。

2.4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中标通知之日起;

竣工日期:2024年6月20日。

2.4.1具体开竣工日期由甲方根据现场施工为准,工期要求按节点完工,不得延迟工期。乙方应满足甲方总工期及重大节点工期要求,必要时安排24小时连续作业。 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秋冬季环保管控可能对施工造成的影响,保证施工连续。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节点进行交工。如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则由乙方采取措施抢回,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经采取措施仍未达到合同节点工期时,每拖期一天罚款10000元(乙方支付违约金后,不免除或减轻乙方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可相应工期顺延。如乙方工期拖延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施工力量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根据建设公司供应商考核实施细则规定4.1条款1.2倍从合同金额进行扣除。

2.4.2现场按照疫情及安全环保文明施工要求做好管控措施,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2.5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规定。

文明施工: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业主、监理、甲方颁发的有关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执行钢司发[2006]94号文有关规定及本工程规定执行,符合安钢技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A级工程标准要求,遵守安钢厂区安全、文明、环保及消防施工要求。

2.6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为综合单价包干,设最高限价730284.00元(含税价,税率3%);拦标单价详见下表:

                     报价表

序号

名称

工程量(暂估)

计量单位

拦标单价(元/吨)

总价(元/吨)

备注

1

钢结构制安

244.8

2830.00

692784.00

根据实际工作量按吨结算

2

设备安装

30

1250.00

37500.00

3

合计(以上均为含税价,税率3%):

730284.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提供施工劳务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手续证件处于有效期内。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