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常州市新北区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采购公告(二)招标公告

2024-04-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411-CXBX-C2024-0003

项目名称:常州市新北区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22万元

 

采购需求:

 

为了更好的承担政府职能,切实关爱残疾人群体,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质量,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常州市新北区残疾人联合会根据现有文件的要求,实施常州市新北区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

 

3年,2024年03月30日零时——2027年03月29日二十四时(分年度出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营业执照: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3.供应商信用记录: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 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查询。

4.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以在常州市开展保险业务、设有授权经营服务机构的保险公司。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2日 至2024年04月19日 ,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4-30 09: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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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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