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4年度老城区市政道路维修维护材料采购公告

2024-04-11
项目名称: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4年度老城区市政道路维修维护材料采购

预算金额:5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

沥青混凝土AC-10,在AC-13价格的基础上,加10元/吨

沥青混凝土AC-13,当月最新材料信息价下浮3.7%

沥青混凝土AC-16,在AC-20价格的基础上,加10元/吨

沥青混凝土AC-20,当月最新材料信息价下浮5.3%

沥青混凝土AC-25,当月最新材料信息价下浮6.6%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信息查询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为建筑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1日 至2024年04月19日 ,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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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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