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郧西县人民医院东院区综合项目配套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4-04-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郧西县人民医院东院区综合项目配套工程已由郧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审批[2023]4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扶持及自筹。招标人为郧西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郧西县人民医院东院区综合项目配套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郧西县城关镇激浪河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885平方米,其中:国际合作交流中心高3层(原食堂),建筑面积2490平方米,肿瘤放疗中心及高压氧仓高2层,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中心供氧站建筑面积30平方米;垃圾中转站高2层,建筑面积790平方米;污水处理 (1250m3/天)、医疗专项、室外停车场、篮球场、羽毛球场等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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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EPC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协助配合业主办理工程前期手续,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总承包 EPC 标段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5-15
合同估算价:8060.68万元
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未出现亏损(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4.业绩要求:近5年承接过一项工程投资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认定时间,如联合体投标,任意一方提供的业绩均有效且如投标人提供的是联合体业绩,投标人在EPC项目中承担了施工任务或设计任务。证明材料:(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5.人员要求:(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3)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4)其他主要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拟派人员须为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包含但不限于近1个月(2024年1月~2024年4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 2 家;(2)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施工资质的要求;成员单位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并满足本招标项目投标人设计资质的要求;(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如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满足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非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满足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4年04月12日至2024年04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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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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