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中国电信海南公司新技术新业务信息安全评估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24-04-11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根据业务需求拟采购2024年中国电信海南公司新技术新业务信息安全评估服务,采购预算金额为469580.00元,本项目为单项采购,不划分标包。比选主体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1.1.1服务地点:海南省

1.1.2采购预算金额:本次比选采购预算金额为469580.00元人民币,其中价款为443000.00元人民币,增值税税款为26580.00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成本性支出。

1.1.3质量要求:满足工信部发布的《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信息安全评估指南》(YD/T3169-2016)及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发布的《中国电信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实施要求》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及规范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1.1.4项目周期:2024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0日。

1.1.5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1.1.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协调管局制定标准的评估清单模板,对每季度需要报送管局的评估清单及评估实践清单进行指导检查,确保报送的评估清单及评估实践清单符合管局的要求,确保不会存在应评估而未进入评估清单的遗漏业务。指导做好清单业务的核查工作,指导做好重大风险配套技术保障措施能力的动态核验工作,确保核查结果符合管局的考核要求。新技术新业务信息安全评估内容主要包括:(1)产品的业务应用安全、平台安全、业务规范、业务基线安全、防通信诈骗等方面的评估;(2)新技术新业务产品平台的安全扫描,新技术新业务产品平台的配置合规性检查;(3)抓包检查;(4)web渗透测试;(5)新技术新业务产品的漏洞扫描;(6)形成信息安全评估报告及评估矩阵表;(7)对存在的风险提出详细的整改建议。

1.2.2(登录后查看)

1.2.3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总价限价为443000.00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相关证明材料。

    2.2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风险评估)资质和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网络安全专业委员会颁发的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能力风险评估类证书。

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证书证明材料。

    2.3财务要求:具备有效的增值税纳税人资格,须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提供相应税务证明及承诺函。

    2.4信誉要求: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参选截止时间前,参选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选人存在以上处罚(记录)日期至参选截止时间已满3年(含)的除外。要求参选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页面截图。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及(6)、(7)项“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结果查询页面截屏、(15)项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结果查询页面截屏。

    2.6控股管理要求: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证明材料:满足要求并在参选文件中填写完整的《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及提供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四、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2日上午09时30分至2024年04月15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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