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板综合维修段采购普通硅酸盐大坝水泥、碎石等二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4-04-10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板综合维修段采购普通硅酸盐大坝水泥、碎石等二次项目采购人为大板综合维修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预采购的普通硅酸盐大坝水泥、河砂、碎石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普通硅酸盐大坝水泥80t、河砂80立方米、碎石60立方米。
2.2.售前售后服务要求:
2.2.1.对产品实行“三包”,对于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责任。
①供方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赔经济损失”。随产品附合格证,质量合格,保证数量。
②所供产品出现两次以上质量问题的,停止该产品的使用,对出现质量问题、售后服务滞后的将其列入“黑名单”。
③满足国家相关标准。
2.2.2.在任何时候发现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取消其报价资格,大板综合维修段有权依法追究报价人的责任。
2.2.3.供货要求:产品按需方要求按时按需(实际使用数量及实际送货地点)供货,保证正常供应到货,包装良好,无变形、破损,影响正常维修使用所造成的损失,一切由供方承担。供方负责采购材料的运输、装卸工作。成交物资凡在运输中发生的一切安全等问题及费用(货物到达的装卸、摆码)均由供货方自行承担责任及费用。供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违约责任处理。不能更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因产品质量造成他人损害的,乙方应全部负赔偿责任。
2.2.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按合同规定条款执行。
2.2.5.验收方式:由专业科室按技术性能及质量标准严格验收。
2.2.6.到货地点:大板综合维修段管内车间。
2.2.7.成交后,签订合同按甲方指定地点按时按需供货,供货时需携带:销售清单(加盖公章)、检测报告及产品合格证一起到货,作为验收货物的依据。货到后,经相关技术人员验收不合格产品,及时退货更换合格产品,因未按时到货及供方产品质量问题,给采购方所造成的损失,一切由供方承担,并按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列表物资不可分项中价。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生产销售资质,经营范围必须具备本项目相应资质。
(6)必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7)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将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4年4月10日 18:00至2024年4月14日 17:0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4日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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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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