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广东鸿图汽车轻量化智能制造华北基地一期装饰装修项目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行政审批局 以 2310-120316-89-01-724347、津开审批〔2024〕1115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广东鸿图(天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563 万元,资金来源为 资本金:1563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3152.23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广东鸿图汽车轻量化智能制造华北基地一期装饰装修项目,建设规模为13152.23平方米,对自有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本次装修面积13152.23平方米,装修内容为:集成吊顶、粉刷墙面、铺设地面、接水电管道,购买空调、热水器、办公桌椅等日常办公设备。项目装修后用于满足项目生产汽车零部件需求,总投资额1563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广东鸿图汽车轻量化智能制造华北基地一期装饰装修项目施工,招标范围:对自有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本次装修面积13152.23平方米,装修内容为:集成吊顶、粉刷墙面、铺设地面、接水电管道等。项目装修后用于满足项目生产汽车零部件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全部内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总投资额972.0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05月15日 至 2024年09月05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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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需提供近3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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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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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0日 至 2024年04月17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7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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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4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后查看)获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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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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