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通江县金溪河水库工程(水保监测单位)招标公告

2024-04-10
二、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和地方配套解决,预算金额12727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建设规模及内容:通江县金溪河水库工程为新建小(1)型水库工程,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枢纽建筑物主要包括拦河大坝、溢洪道、取水放空(导流)隧洞等。水库位于通江县小通江河右岸二级支流曾家沟中游,水库坝址位于巴中市通江县诺水河镇金溪河村境内,距诺水河镇约10.0km,距通江城区约76.0km。拟建水库总库容201.21万m3 。坝型为纵向增强体心墙土石坝,坝顶高程727.00m,坝顶轴线长210.00m,最大坝高65.0m,坝顶宽度9.0m。本项目为通江县金溪河水库工程(水保监测单位)采购。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招标与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无。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供应商信用融资:

参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八、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2024年4 月 11 日至2024年 4 月17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获取。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 月 22 日10: 30 (北京时间)

开 标 时 间:2024年 4 月 22日10: 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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