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海粮粮油检测有限公司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形态分析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10项目编号:WG[2024]009
项目名称:海林市海粮粮油检测有限公司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形态分析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8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9.8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万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1 |
套 |
32.85 |
32.85 |
2 |
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形态分析仪) |
1 |
套 |
55 |
55 |
3 |
微波消解仪 |
1 |
台 |
12 |
12 |
合计 |
99.85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按照甲方的需求 30 个日历日内提供货物;质保期:供货后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生产商(或制造商)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有完成本项目的服务能力;(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磋商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项目竞争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4、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必要的资质条件。注:如核实潜在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1日 至 2024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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