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某单位2024年度农副业土地联合生产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10

某单位2024年度农副业土地联合生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某单位2024年度农副业土地联合生产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3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LJFGC-F1001

项目名称:某单位2024年度农副业土地联合生产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某单位2024年农副业土地联合生产项目,区分9块农副业用地,可耕地面积共计约4113.81亩(分两个标段进行招标,其中包一:2856.24亩,包二:1257.57亩)。采取整体承包的形式组织联合生产,联合生产方不得将土地转租、不能作为合作方生活基础、不能以土地设施进行抵押。服务地点为霍城县、霍尔果斯市、察布查尔县。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月31日止,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联合生产对象优先选择国有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农业科研院所,或者生产能力强,商业信誉好的涉农经济实体,农业生产大户作为联合对象,不得与外商独资企业开展联合生产。双方共同投入生产成本,共同组织生产管理,分配生产成果。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0日 至 2024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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